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承担信息化项目建设归口工作,学校设立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中心在年度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将各个部门院系计划建设的信息化项目进行统一论证、报批采购、集成、建设中的技术支持、组织验收等工作。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项目征集与论证:中心每年年底向校内各单位征集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实施内容,并根据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条件开展信息化建设立项工作。各单位报审信息化项目需要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书》,中心将根据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为目标,对需求内容进行系统调研,并组织相关部门上会讨论。
二、项目采购:经学校批准、落实项目经费后,建设项目申请书经相关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后,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按照批复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化采购项目均按照学校合同管理规定签定釆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后,在信息化项目建设期间,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平台,遵循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加强各类数据和资源的共享与开发利用,提高整体效益;对各个业务系统进行深度集成。中心在系统建设过程中为各单位提供硬件环境和技术支持。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过程中应树立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安全意识,以信息安全为保障。建设完成的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应按照等级保护制度完善登记,建设厂家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签署各类数据、网络等安全协议,实施对应等级保护措施。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必须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
五、项目验收:中心负责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单位须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小组,由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人员及三位校内信息化专家组成。
学院信息化项目归口业务的详细流程和规定请参考《信息化项目归口采购管理办法》。所有信息系统项目的申报、采购与建设过程必须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法》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