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南理工发〔2021〕38号 )的有关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应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在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请需要在2023年上半年拟立项或拟修订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单位依照规定按时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表》,经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依法治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进行政治性、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党政办公室公室208室秘书科汇总(电子版申请请发送至ngjymsk@nyist.edu.cn),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制定学校规范性文件年度立项清单。未申请立项的规范性文件,学校一般将不予审议。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南理工发〔2021〕38号 )
2.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表
党政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