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解决我校博士住房问题,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53号)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人才公寓位于泰山路东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东校区内,面积为125㎡左右,已简装。
二、申请条件
1.在我校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本人及配偶在我校无住房(包括已签订购房合同);
3.具有博士学历;
4.与学校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需要安置住房,没有选择领取购房补贴的。
三、申请材料
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委托办理的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和人事部门签订的人才引进订协议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1日
2.报名地点:东校区人才公寓1号楼1单元102房间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送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人事部门认定,所在单位担保,学校公有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实施分房,后勤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源分配
房源分配优先分配人才公寓1号楼1单元,按先A类,后B类和入校时间先后次序在所供房源中挑选(排序相同的采用抓阄方式确定挑房顺序)。分配工作由学校公有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后勤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0377-60287198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公有房管理领导小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