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更好推动专任教师更新观念、提升实践能力,促进产教融合和校地、校企合作,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党政干部与专任教师挂职锻炼和实践锻炼管理暂行办法》(南理工发〔2022〕46号)文件要求,现就报送专任教师实践锻炼五年规划和开展2023年度专任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教学院部5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体育教学部除外)。
二、选派方式
(一)不脱产实践锻炼。由专任教师所在学院依据本单位年度实践锻炼计划选派;也可由专任教师本人自行联系,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派出。原则上各学院每年度派出人员数量占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二)脱产实践锻炼。由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提供实践锻炼岗位,从报名的专任教师中选派;也可由学院提供或专任教师自行联系,经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派出。原则上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范蠡商学院每年度派出2人,其他学院每年度派出1人。
三、本年度实践锻炼周期
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
四、参加实践锻炼教师的管理
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党政干部与专任教师挂职锻炼和实践锻炼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党政干部与专任教师挂职锻炼和实践锻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专任教师实践锻炼五年规划,扎实做好本年度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工作。
(二)2023年3月24日17时前,各教学院将本单位专任教师实践锻炼五年规划、2023年专任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方案和参加2023年实践锻炼的专任教师名单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领创空间三楼,联系人:李孟)。
(三)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各教学院报送的选派人员进行审核,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所在单位与派出人员签订《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专任教师实践锻炼任务书》后及时派出。
(四)专任教师实践锻炼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紧密相关,不得从事与本人岗位和专业无关的事情。
(五)参加实践锻炼的专任教师每3个月向所在单位书面汇报一次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专任教师所在单位不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和检查,期满后集中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