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在获得感中共享学校发展的成果,改善生活居住环境,满足安居需求,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53号)有关规定,经学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人才公寓(东校区)1号楼和2号楼中间户(两室一厅)、3号楼(一室一厅),1村空房(5号楼1、2单元),2村空房(3号楼)。
二、申请条件
1.学校在岗在编(含人事代理) 人员,且申请人和配偶在校区内均无住房的教职工。
2.短期聘用并需要阶段性住校的优秀特殊人才。
3.经学校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或学校人事处认可的访问类教师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可安排短期租住。
4.重新调整人才公寓需退出原租赁公寓。
三、申请材料
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3.申请人学历、职称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14日
2.报名地点:各单位办公室
五、申请程序
具备申请资格的教职工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附本人学历、职称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意见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分配意见暂不填写。以上材料由各学院办公室或处室行管(综合)科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321室)。
联 系 人:廖琳玲
联系电话: 0377-62076582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租赁报名统计表》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