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学院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申报范围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范围:校内二级单位。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两类。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范围:2020年以来获得过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管理人员。
(2)“河南省优秀教师”申报范围:2020年以来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师”称号的专任教师。
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学校二级单位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河南省优秀教师”。
(二)推荐名额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3.“河南省优秀教师”:2名。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实绩卓著、成绩突出。
(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河南省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推荐程序
(一)单位(个人)申报
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条件的二级单位,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师”条件的个人,于2023年6月13日18:00前,将《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2)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7办公室。
(二)部门审核
人事处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保卫工作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学校评选
学校成立“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小组”,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推荐。在评选中坚持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把立德树人成效、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推荐的衡量标准,等额确定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
(四)公示
在校园网上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材料报送
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学院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