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53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单公示
4月6日,学校发布通知后,相关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报名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接收报名,全校共有225人参与人才公寓(第二批)报名申请。经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后勤服务中心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符合条件人数为195人。6月15日,符合申请人才公寓(第二批)报名资格人员予以公示。6月30日,人才公寓(第二批)报名人员积分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最终排序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选房情况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5日--7月16日
地点: 东校区人才公寓1号楼1单元102室
符合条件的选房人员可于7月13日、14日集中看房。7月15日排名前100名的人员集中选房,7月16日后95名的人员集中选房。选房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务必于当日上午9:00前按时到达选房地点。
(二)房源
东校区人才公寓1号楼和2号楼1-22层的中间户(两室两厅,90㎡),共88套;3号楼12-22层(一室一厅,56㎡),共110套。
(三)选房办法
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执行,并严格按照方案中明确的选房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选房。选房按照公示的顺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或未选号的,则顺序顺延。本次排序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四)选房人员
因一人未准时到达选房指定地点会造成其他选房工作无法进行,请符合条件的选房人员做好选房准备工作,按时到达选房地点,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按时到达的,请事先委托他人授权选房。
(五)携带资料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选房地点按已公示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
非申请人员本人参与选房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授权委托书。
(六)费用缴纳
1.为确保申请人员按时入住人才公寓,请抽取到房号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押金和一年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每月0.69元/㎡,卫生费:5元/月)。
一室一厅:押金1000元,物业管理费463元,卫生费60元,共计:1523元。
两室两厅:押金2000元,物业管理费745元,卫生费60元),共计:2805元。
2.押金由申请人本人缴纳至学校账户,账户名称:9001cc金沙以诚为本,账号:167056010400000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支行,备注好姓名+单位(XX学院(处))+房号。
3.缴纳押金和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后,携带好身份证复印件、教工卡复印件、押金缴纳回执与后勤服务中心签订房屋居住协议。签订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签订地点:东校区人才公寓1号楼1单元102室。联系人:范喜莹,联系电话:15539937317。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第二批)报名人员积分情况
2.东校区人才公寓1号楼、2号楼平面图
3.东校区人才公寓3号楼平面图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