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请校内各单位于11月17日前将本单位进行调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以纸质形式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保卫处三楼消防科办公室。
联系人:闫清林,联系电话:13938999980。
校防火办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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