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接上级通知,我校凡2009年至2019年期间因公出国人员,必须到国际交流合作处领取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登记表,需本人填写,并于2019年2月16日前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中込会馆207室,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登记表 来国际交流合作207室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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