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开展学习贯彻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年度教学工作安排,现学校决定开展评审工作。 一、评审时间 2019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15:00 二、分组及评审地点 第一组:外国语学院、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学院 评审地点:外国语学院会议室 第二组: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制造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评审地点: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会议室 第三组: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评审地点: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会议室 第四组:数学与统计学院、音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 评审地点:第一会议室 三、评审程序 (一)专业负责人汇报 专业负责人以PPT形式介绍调研报告及基本设计报告,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调研报告汇报内容:调研目的、调研工作安排及实施、调研结论与思考等。基本设计报告汇报内容:设计思路、设计成果及说明。 (二)专家评分 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讨论评议等方式进行评分。 四、汇报顺序 专业负责人汇报顺序安排详见附件 五、其他要求 专业负责人提前十分钟到达各组评审地点,无故不按时陈述者,将取消该项目评审资格。陈述内容应抓住重点、要点,层次分明,言简意赅,条理清晰。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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