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转专业规定》(南理工字[2017]95号)文件(附件一)通知要求,我校2018-2019学年转专业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各单位要按照文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教育教学情况,在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单位学生的转专业工作。现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及时向学生传达有关转专业的文件精神及公布《2018级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统计表》(附件二),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三)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学生现所在学院审核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资格,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学院领导在《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于2019年1月5日前送至拟转入学院。 三、拟接收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填写《XXX学院拟接收学生明细表》(附件四),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和《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转专业申请等相关材料一起于2019年1月15日前送至教务处(行政楼115室)。 当拟转入学生人数超过可接收人数时,拟接收学院应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必要的考核,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务处复核拟接收学院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同意后报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五、教务处于第二学期前一周内出具《转专业通知书》至转出学院。 六、转出学院通知转专业学生持《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学院报到。 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转专业规定》(南理工字[2017]95号),并将转专业的相关文件精神告知学生,对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资格严格审核,避免有些学生盲目跟风,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转专业规定》(南理工字[2017]95号) 2、《2018级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统计表》 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XXX学院拟接收学生明细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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