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项目主持人: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南理工字〔2014〕66号)和《我院学院公布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16〕98号)有关要求,学校拟对2016年度立项的高等教育基金项目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研究项目(见附件3),所有项目全部参加鉴定验收。 二、鉴定结项的条件 1、按照“项目申请书”确定的实施方案,完成研究目标,形成研究报告。 2、项目研究成果要紧紧围绕项目主题,着力解决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改革重点、难点、热点以及我校目前教育教学布置落实的主要任务,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高等教育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 2、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 3、成果附件(发表或交流的相关论文、其它过程性资料、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等); 4、上述材料须按1-3的顺序打(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结项申请书和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同时发送至nyistfgc@126.com。 (二)时间要求 2018年11月23日-2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行政楼318室; 联 系 人:贺老师60359397,赵老师60359398。 附件 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高等教育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 2、项目研究报告文字格式要求; 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高等教育研究基金2016年立项课题一览表。 发展规划处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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