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等有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具有四个构成要件: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伎参与者损失惨重,严重干扰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社会风险。为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消除师生对非法集资的错误认识,引导师生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根据《国务院学院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决策部署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学院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政发【2018】606号)的有关要求,经校领导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教育法治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学院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和要求,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会议部署,在全校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共创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提高校内师生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防范非法集资,共创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 11月6日。 四、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刑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金融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学院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引导师生树立合理的理财观念,增强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五、活动内容 1、我校将与南阳市公安局联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题展览和咨询活动。 2、各教学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课堂、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师生观看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a7HKhc54R1nVWTtnESGdA,下载密码为3uj9),引导师生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绝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3、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校园秩序管理,加强日常监控。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通过任何形式在校园内推介非法集资活动。要定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排查,密切关注非法集资入侵校园的形式,警惕通过课堂、传单、微信朋友圈、微博、信息推送、熟人推荐等形式吸引学生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校园内存在非法集资入侵和师生存在参与非法集资苗头及活动,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和驻校警务室举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防止酿成事端。 4、依法治校办公室将编发宣传教育学习资料、制作宣传教育手册。 六、工作要求 1、鼓励全体师生踊跃参加普法活动,形成浓厚氛围。 2、各单位要做好师生的普法教育。把学习法律作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内容。 3、各学院可积极组织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围绕“打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校园”主题,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4、请各单位积极邀请我校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我校的法律顾问是:齐喜三教授、王玉国副教授、赵青东律师。 5、请各单位于11月6日前到行政楼117房间领取学习资料。联系人:生阳。电话:0377--62232807。 6、请各单位将活动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校法制信息科备案。 党政办 依法治校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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