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按照以案促改工作安排及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本周五(10月26号)下午5点前将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报告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个人案件剖析材料上交至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306),电子版发送至:ngjw@163.com。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纪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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