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学院开展2018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18]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新学期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新学期开学后,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校内各单位必须充分认清当前社会和学校面临的安全形势,认清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时刻绷紧安全稳定工作这根弦,不断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坚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学校七大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十大平安工程”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四级责任、完备完善管理制度、抓实抓细管理措施,提升发现、处置、侦查、防范控制能力,掌握工作主动权。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时刻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妥善应对,确保校园不发生政治案件,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政治安全环境。 二、深入开展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2018年教育部、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尤其是新生开展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丰富扩充安全教育内容,推动安全教育常态化。定期开展防火、防暴、防诈骗、防不法侵害等应急疏散演练。要突出防电信诈骗教育和“校园贷”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加强网络借贷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员队伍建设,重点开展学生沉迷网络、防校园宗教渗透、校园欺凌、防传销及禁赌禁毒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觉守法、抵制不良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提升学生积极参军报国热情,营造出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支持安全,人人熟悉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自救互救、防灾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伤亡事件发生。 三、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措施。一是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及时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二是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安全巡查密度,防止发生校园安全事件。三是深入开展水、电、气、特种仪器设备等的全面检查,落实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四是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各类超速行驶、乱停乱放及“三无”车辆,确保校园道路交通整齐有序。五是加强实验室和危化品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实验事故零发生。六是密切关注秋季传染病疫情变化特点,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七是把好食品、水源“入口关”,坚决防止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八是严格落实集体活动报批程序和安保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九是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管理,推进校地、校警、校群联动联防联治。发挥高峰勤务、交警“护学岗”作用,加强巡逻守护,提高上下班重点时段校内及周边的“见警率”,形成校园及周边驻点守护、巡逻防范相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做到接警出警处警“三快”。 四、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迅速组织部署,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车辆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供电供气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抓紧整改,即查即改,不折不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四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导致重大校园案事件发生的,要严格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每月25日前,各单位将当月的安全自查情况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认真做好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相关工作。秋季开学,省里和学校将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校内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学院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重点做好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与校园安全管理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安排部署,指派专人,按照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从规章制度、软硬件设施设备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充分准备,务于2018年9月9日前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工作。 六、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情绪,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精心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单位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担起维护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将各项措施落实到岗、到人,防止责任虚化。要不断强化督查问责机制,以“全覆盖、零容忍、严要求、重实效”态度,自觉担当,主动履职,抓好任务、责任、进度、督导“四落实”,为学校的平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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