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学院开展2021年度本科专业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本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0〕132号)文件考核规定,对我校专业负责人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截止2022年1月5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向形式向教务处提出。
教务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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