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学院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21〕166号)和《学院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2〕39号)精神,对王臻、张秀丽两位同志在青年骨干教师三年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成果材料公示地点在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4室),如对两人成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17日前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62232525。
人事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