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1〕40 号)和《学院开展我校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相关学院填报、职能部门审核、校内专家评审等程序,产生了初评结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次 |
1 | 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 1 |
2 |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 2 |
3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3 |
4 | 土木工程学院 | 4 |
5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5 |
6 | 建筑学院 | 6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7 |
8 | 智能制造学院 | 8 |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提出。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9日。
地址:行政楼110室,电话:62233658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3年4月26日